报告:近期,我取消了赠与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等相关流程,对公证证书的签发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有一天,我看到其他调解员正在接受一项合同纠纷的特殊诉前调解,内容是自媒体号粉丝买卖协议。看到起诉书后,我很惊讶一个大流量明星的自媒体账号竟然这么值钱。
根据当事人的聊天记录,一个粉丝5毛钱。各方想购买私人微信号其该拥有一百万粉丝的帐户。最终,双方商定了40万元的价格,并赠送了10万粉丝作为礼物,以防止前期运营中粉丝流失。
卖号方还提到,如果需要150万粉丝,价格是60万。
短视频行业的繁荣带来了巨大的利润空间。现在,自媒体账号买卖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产业链。但仍需提前了解买卖过程中的风险和买卖后的法律责任归属,并制定规避风险的方案。
首先,自媒体账号是否属于虚拟财产,是否属于物权管辖?自媒体账号要想成为虚拟财产,至少要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独立性(如私人微信vx号有自己的标识、自己的栏目结构、运营理念、文化,与网络运营商提供的运营环境、微信公众平台提供的运营平台、资源不同)其他网络用户。不同且独立)。
一次性(通过密码进入公众号后台,发表文章,回复评论,管理公众号)
商业盈利价值(私人微信vx号不再局限于单一承载、发布信息的传统自媒体形式,其功能可以不断扩展,逐步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即通过发布软文章或写好笔记推广产品,获得广告收入、导流收入,或通过小程序商店直接提供产品或服务获取费,整合多种盈利模式vx号出售平台,具有商业盈利价值)
如果满足这三个特征,它应该是一个虚拟财产。
第二,是我们拥有所有权还是使用权?
腾讯私人微信vx号仍为微博号,申请前的用户协议有类似条款:用户仅享有微博号/私人微信vx号的“使用权”。但用户通过自媒体账号发布的文章、照片、数据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所有,账号的无形价值和产生的收益也应归用户所有。
三、国家如何限制账户买卖?
目前这方面的法律存在空白,但有相关的政策文件,各大平台也在用户协议中对账户买卖做出了各种限制。
例如,微信公众平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媒体”专项治理的公告显示:
买卖交易账户从事非法活动。杜绝以转账、借用、冒用等方式违反法律法规和平台运营规范的公众账号;继续分批清理恶意注册公众账号。
快手平台用户协议明确规定:
抖音平台《抖音》用户服务协议(2020年2月20日版本)第3.4条规定,
“您在抖音注册的账号仅限自己使用,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禁止给予、借用、出租、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使用该账号。如果本公司发现或存在有合理理由认为用户不是账户的初始注册人,为保证账户安全,本公司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注册账户提供服务,并有权永久禁用该帐户”;
但是账户交易没有明文禁止,还是有一些收购的:
成立一年多后,知名公众号“李兽”被百度以近亿元收购;
2016年底,美盛文化以2.18亿元收购星座私人微信vx号“通道叔”72.5%的股权;
2018年4月,A股上市公司汉业拟以38亿元收购私人微信vx号运营公司量子云100%股权;
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账户收购最终都转化为公司行为,属于股权收购和公司收购。
如上分析所示,自媒体人不拥有自媒体账号的所有权,仅拥有使用权,各网络服务平台明确禁止账号转让。处罚,不承担转帐后果。
因此,这反映了未来的趋势。微媒账号售卖、转让后,必须到官方平台申请审核介入,方可转让交易。禁止像以前一样进行私人或第三方交易。购买账号,用户必须到注册账号所属的平台。未来,不仅卖账号难,买账号也更难。
尽管如此,在实践中,自媒体账户的转让仍然屡见不鲜,专门从事自媒体账户转让的网上交易平台不胜枚举。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业内人士对自媒体账号所有权存在误解,误认为可以自由转让账号所有权;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转移账户的情况很多。该行为视而不见,并未严格执行本平台禁止转让自媒体账号的规定。最后,即使您的账户在买卖后可以正常使用,您的后续行为仍有可能触犯法律:
据调查,网络上存在大量虚假粉丝数据交易,即您购买的账号中的粉丝可能以海军和僵尸粉居多。而且,还有粉丝的等级:海军,活跃的粉丝,甚至会自动评论别人的机器人粉丝。粉丝贩卖涉嫌泄露个人信息,更严重的是粉丝冒充变相影响,涉嫌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如被举报,需对其原件负责行为。
七雄雄雌犹未分,攻城杀将何纷纷。
秦兵益围邯郸急,魏王不救平原君。
公子为嬴停驷马,执辔愈恭意愈下。
亥为屠肆鼓刀人,嬴乃夷门抱关者。
非但慷慨献良谋,意气兼将身命酬。
向风刎颈送公子,七十老翁何所求。